分類彙整:專欄

【家庭價值】那些年我們一起看電視

(特約專欄作者陳進英) 甚麼是失落了的童趣?以前小朋友會聚在別人家中,一起看電視,大家開開心心討論電視的劇情,就是一個開心愉快的晚上。為何現在科技發達了,大家富裕起來,反而沒有了,失落了?

一張照片引起「想當年」

這張照片令我會想起以前的年代,不是家家都有電視機,小朋友可能要挨家挨戶去別人的家門囗「偷睇」。當年並非每戶人家都是慷慨的,邀請家中沒有電視機的小朋友一起看電視,而這幅《小朋友一起看電視》,便勾起我的兒時生活,與鄰居小朋友一起圍坐看電視的情景。記得有朋友見到我在社交媒體分享這幅照片時,更讓他回想起當年住徙置區的日子。有一家人的家中是一個膠花工廠,以電視招徠免費童工,要小朋友幫手穿膠花,才准入場看電視。

雖然現在我們大部分人家中都有一部電視機,但其實以前更加開心;現在一人一部手機或iPad,父母同子女之間是沒有溝通的,所謂親子關係,「家庭樂」這種家庭價值,已被當今的科技完全粉碎。對着手機,父母同子女可以係零交流,而父母也樂得這樣,無需花時間讓「問題」子女不停發問問題,用一部手機可以打發掉,自己也樂得有些安靜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開心一晚上 重拾家庭樂趣

那天晚上,我請來一班小朋友,大家一起看、一齊討論,還一起笑,大人閒話家常,偶然加入孩子堆中,分享他們的看法,甚至趁機教導子女做人的道理。說真的,後來我發現是我的小兒子笑得最開心及最大聲,這是我這個做父親永遠不會忘記的一幕情景。如果大人有空閒的時間,能夠放下手機,陪孩子看一陣電視,相信「親子樂」也不是難找的。

(編者按:作者那些年是沒有電視機的年代,今日充斥着電競產品,大家忙着做低頭族,親子時間也成了奢侈品。大家可以在此分享自己感受嗎?)

【教養有辦法】無法迴避

既然無法迴避,就讓我們坦然面對,趁機教導她明白死亡的「可親可近」,信仰有衝突時可以怎樣堅持,對逝去的親人如何作最後的道別,這都是課堂上沒有教導的。

很多人都說,經歷一場沙士以後,我們再沒辦法迴避一個課題:死亡。

當年電視傳媒播出喪禮的畫面報導,比任何一個時期都多。連當時一個國際兒童畫展中,脫穎而出的其中一幅香港參選的作品,也離不開死亡的主題。畫中看到的,是一列出軌翻倒的火車,旁邊是幾個冷眼旁觀的路人。那是一位中五學生在印尼探親時的親身經歷,事後引發出來的醒悟是:「生命好脆弱,要珍惜。」

是的,這個問題,我們不再可以左閃右避了。對整個社會如是,對我們一家亦然。那是因為過了沙士以後不久,家中再經歷了一位摯親的離世,那是先母家中唯一尚在的──我的大舅父,孩子口中的大舅公。從知悉他患病至離世,不過一個月的光景。

大舅父是個運動健將,雖屆八十多的高齡,仍緊持跟我與孩子到乒乓球場比試。他的身手敏捷,雖然偶有失手,但看得出他的發球與抽擋都有昔日「大將」之風,兩公孫對疊的時候,實在教人看得津津有味。

大舅父與孩子對吃也臭味相投,兩人都愛上又一城的一家上海菜館。大舅父生平節儉,但到了晚年,對宴請晚輩倒是十分「疏爽」,想吃什麼便叫什麼,所以孩子一提起跟大舅公晚飯便雀躍異常。

還記得大舅父的喪禮在孩子上課的時候舉行。那個晚上,她走過來跟我說:「媽媽,我想去送別大舅公!」好啊,孩子知道舅公疼她,所以決意送別,要我幫她寫請假信。大舅公一家是信佛的,也是孩子懂事以後,第一次正式參加一個佛教的喪禮。裡面有很多的項目,都與我們的信仰有別,怎樣不鞠躬而改以默禱,怎樣人家環著棺木走而我們只是站在一旁,都是一種信仰告白的學習。

那個晚上,孩子還跟我到靈堂後面,靜靜地瞻仰了舅父的遺容。「舅公真像睡了的樣子,而且睡得很甜呢!」孩子看罷這樣向我形容。人有生老病死,那是不爭的事實,既然無法迴避,就讓我們坦然面對,趁機教導她明白死亡的「可親可近」,信仰有衝突時可以怎樣堅持,對逝去的親人如何作最後的道別,這都是課堂上沒有教導的。雖然名義上,她是缺了幾堂課,但在人生的學校裡,她卻上了寶貴的一課。

【到了爸媽生我的年紀】小時候是圖畫,長大了就是詩(三)

青春,有一種奇幻的能力,無論多苦痛多艱難都有機會變成將來美好的回憶,是因為青春時恢復能力較強,還是過後回想把一切美化?我說不準。

(放大引文)「或許年輕時闖了禍叫累積智慧,年老時還闖禍則是侮辱智慧。」

我想當人從青春走到成熟時,就是人生的價值觀有著徹底改變的時候:女孩就是變成妻子再變成媽媽。當然我媽不代表所有人,但聽過很多愛講「想當年」的朋友的故事,明顯地「年輕」就是當年「威水史」的重要條件。或許年輕時闖了禍叫累積智慧,年老時還闖禍則是侮辱智慧。無論如何,在母親的故事中,舊事都像梵谷的電影一樣,一幅又一幅畫作充滿色彩地向前進。但一到了眼前的這個階段,就變成一首感嘆式的詩歌。

到了她踏入中年的時間,很多記憶漸漸消散,只餘下感受。好與壞都去掉了細節,因為有時細節是最難以承受的。記下細節就留下痛處,而痛苦本質上就比歡樂深刻及漫長。

跟我患有情緒病的哥哥度過病症、直至他自殺的十幾年是最痛苦的,大家都不懂得如何處理這些情緒,也會發問為何其他人的人生都那麼順利?這個感嘆號就像洶湧的巨浪把一切都淹蓋,石頭任由海浪撞擊直到它不再去分好與壞。人的棱角被磨蝕至光滑,到底是對生命的妥協還是更強大的適應呢?我想只有媽媽才有答案,而且是要到生命最後關頭才會有答案。

「婆婆已走,哥哥也走了,也沒有甚麼掛慮。」這是她現在的感嘆,至於我,她希望我將來的太太也能夠像我媽媽一樣持家有道。

【家庭價值】爸爸的挑戰:如何作言教及身教

(特約專欄作者:陳進英)我今早親身經歷了一次「道德批判」,事緣因為剛剛送完小女返學,經過地鐵站ok便利店門前,見到有一位女職員以瘦弱的身軀攔阻一位男士離開店門前, 我「八卦」停留一陣了解,得悉係嗰位男士疑似高買被捕。 

當時分店只有兩位女職員,因正值上班高峰期,一位正忙着收銀工作,剩下只得一位瘦弱職員攔住小偷;而有一位路過的嬸嬸加入相助,以防小偷逃脫(若我是那位小偷應該可以輕易推開兩位女士離開),所以我決定停留,就是預備有逃脫這一幕發生。

事發後店方已立即報警,當時只等候警察來臨。說時遲那時快,這一幕真的在我面前出現,我下意識就將小偷拉住推埋牆角,等候警察來處理。

花生友路邊「審案」

然後我在角力之時,有花生路人經過,花生中有人覺得應該畀佢一次機會放佢走,店員解釋:「他不是第一次偷嘢,已經係多次了。」路人再續:「都係姐,人地可能有病係病態呢……好陰功……」然後我等到警察到來,隨即將小偷移交警察,警察打開他背囊搜查時發現,袋裏面有大量麵包飲品。然後路人紛紛開了多個小組、兩三位一組討論案情。

事後我自己思考,花生路人要求我放過小偷,結果我沒有,小女如果當時在場,目睹爸爸如此「兇狠」,擸住匪徒不放,而路人甲乙丙丁都批評我沒有同情心,在這「道德高地」之爭時,年幼的女兒會明白爸爸嗎?因為小偷的背囊搜出的,又真是醫肚餓的麵包與飲品。

平時我會教女兒要有同情心、憐憫弱者,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但我今次狠狠地擸住匪徒,又不理路人甲乙丙丁說的好話,與我平時所說的看似有所不同,而她目睹的「身教」,可能會短暫摧毀我平時在家教導要「好憐憫」。

什麼是行公義?

我嘗試在facebook上與朋友分享我這次經歷與「疑惑」,有朋友留言一語中的:「路人的道德批判是廉價的」。也有朋友提醒:「任何人犯案都有個人認為合理的動機的,因為世界上是沒有人會為咗做壞事而做壞事。」。另外也有專業做連鎖店店員培訓的朋友留言:「法律上已有充裕地給予初次犯高買案的人酌情,初犯只會罰款加上守行為,除非有犯案記錄或是再犯,所以請相信警察的執法。若果你沒有幫手,當時的店員其實是更無助的。」

看畢朋友的留言,讓我對事情更加立體,對當中的問題更加掌握,釐清了我的疑惑,深深明白家庭價值就是言教加上身教,作為父親或者一位好公民來講,就是必須在自身環境安全底下見義勇為。翌日我與小女分享爸爸呢次「行公義」的想法及心路歷程,更深深明白平日的言教加上身教,永遠是對孩子的最佳教育手法。

(編者按:作者分享了他對教育孩子的方法,正正帶出一點是家庭價值就是「言教再加上身教」。你們又怎樣看呢?)

【合久必分/婚】再婚,是2+一(下一代)的事(二)  

我刻意讓巧然去思想,其實要一個幾歲大的小女孩一次過處理父母離婚,和媽媽有新男朋友兩件事,實在有點難度,因此,是否真的有必要在女兒面前拍拖呢?

巧然一向與建威各不相讓連自己的婚外情也似是從未感到理虧直至面對這樣的提問,她終陷入深思,然後她的回答是:「其實想試女兒能否接受我的男朋友。」原來這是出於一位母親的不安。

於是,我嘗試讓巧然明白,對女兒來說,只有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大人們最應該避免的,就是像這樣以小女孩做試驗品,來「」她能否接受這「叔叔」。即使巧然與男朋友多認真,對女兒而言,要理解和接受「媽媽的男朋友角色仍是很難。於這複雜的漩渦中,能否為女兒再多想一步呢?

之後,當共同見面時,巧然終於同意這一兩年不要再讓她的友出現在女兒面前,直至她和建威的關係有個清楚的了結為止。

 

當夫妻二人吵得面紅耳熱時,通常要用「兒童為本讓他們稍為讓步,這次亦算奏效。終於調解到最後一節,建威對巧然:「其實我想祝福你和男友,如果你們是認的,那多一個人疼我女兒。」至此歷時半年這次調解終告落幕。

 

作為離婚父母,有時會忽略了下一代在離異漩渦中的心情和立場,凡此種種,造成許多令人痛心的故事。爭執本身往往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而當碰觸那塊癥結時,就會發現其實整個家庭的成員都是受害者、受傷者,而當中最無能力保護自己的便是兒童。孩子的心情,是每個再婚家庭都必需考量和面對的挑戰。

【教養有辦法】寵物智能──家有一貓

孩子為了知道多一點怎去關心貓兒而努力探索求知,是完全不用強迫施壓的。

乖乖是一頭雜種的長毛橘眼波斯貓,七個月大便毫無選擇地被主人送到我們家居留。初來時一臉驚惶失措,好像被送進了地獄似的,幸虧我們以和善的笑容,溫柔的輕撫迎迓,牠的情緒才漸漸平伏,在家裡安頓下來。沒料到,卻讓我們一家扎扎實實的上了多堂愛的功課。

坦白說,乖乖出現以前,酷愛小動物的女兒曾多番問我們有關養寵物的可能,我們都斷然拒絕。一來是怕麻煩惹事(其實,家裡多了一個成員便總會有這個後果),二來是覺得寵物招惹病菌,害得一家人整日臥病在床,就大事不妙矣。可惜,天有不測之「彩虹」,老父知道孫女兒愛貓,特地請求養貓的朋友割愛,我們也在卻之不恭的盛情下收了這份心意。

豈料,生活卻因牠的蒞臨而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先是大家都要早眠早起,因為乖乖已充當了公雞的角色,大清早會喚醒全家。其次是留意牠少爺上廁所的時間,大家要懂得迴避,否則鼻子受難。不過,結算下來,還是利多於弊:

一、孩子的愛心多了,對動物的需要敏銳多了

孩子與寵物在日夜相對下,遂成了好朋友,孩子極留意牠的一舉一動,胃口,活躍程度,鼻子是否濕濕的,一見不對勁便會向我們稟報。簡直呵護備至,愛心洋溢。

二、孩子由愛心衍生出來的求知慾是大的

照顧一隻小貓是一門學問,孩子起初對貓類一無所知,至上網翻書,尋根究底追索貓兒的品種,起居飲食習慣,病徵護理等,儼然成了一位養貓專家。孩子為了知道多一點怎去關心貓兒而努力探索求知,是完全不用強迫施壓的。

三、人比貓比「活」了人

女兒是獨生女,貓也是獨養貓,一女一貓,成了家裡的兩個活寶,有時「乖乖」、「凝凝」的喊,會喊亂了。比方說有時會聽到我們喊「乖,去刷牙了!」(其實是指凝凝)這還不止,乖乖每天大清早都會向我們「喵喵」的叫,似在叫早晨。生病的時候,又肯乖乖的吞下斗大的藥丸。這些都是可以向女兒施行機會教育的時機。

有趟,我趁著女兒與貓兒都生病,便趁機向她挑戰:「你看,乖乖多行,把藥丸咕嚕咕嚕的一口便吞了下去,你呢?」孩子聽罷二話不說便把藥丸往嘴裡送,母女擾攘掙扎多年的吞藥丸事件終告一段落。

四、都是乖貓帶的福,讓孩子的交友圈子闊了

孩子養貓,也因此讓她廣結一群愛貓的朋友,她常常把乖乖的照片帶回學校與同學分享,總會收到一兩個愛貓者的迴響。每天貓來貓去的也挺多話題。

五、撫摸寵物有助安撫人的情緒

現在,家裡任何成員回來,「乖乖」都會跑到他的面前,作勢躺下,任人觸摸。無論你那天多勞累,只要一踏進家門,女兒送上香吻,小貓送上毛茸茸的身軀,左一吻右一抱的,甚麼煩憂也煙消雲散了。耳畔響起的,卻是小貓那咕嚕咕嚕滿足的叫聲。有心理學者說過,凡人都有撫摸與被撫摸的需要,有一貓在懷,豈不是都滿足了嗎?

如果你此刻問我養貓有何壞處,想來想去也只有一個,就是牠的毛太多,常常掉得滿屋都是,但比起牠帶給我們的歡樂與滿足,區區毛茸,又算得上什麼!

【到了爸媽生我的年紀】小時候是圖畫,長大了就是詩(二)

一個女人,一年內變成太太再變成媽媽的巨變是怎樣開始?

工作繁忙,懷孕工作,大時大節前更忙,還有兩個小孩(我姐與我哥),靠著婆婆及奶奶幫忙照顧,比起單身的日子當然是不好過。所以到我出生後,已經能夠感覺到媽媽在跟時間競賽,跟社會角力的壓迫感。雖然我媽一而再指爸爸一下班就去看球賽(大概是還有精工足球隊的年代),但免費的門票卻又是她自己拿來給爸爸的。一個女人要滿足一家人的願望真是不容易,而這些都發生在我出生之前。

至於生兒育女都是責任大於喜悅,是一個媽媽為家庭自然會做的事,本身不存在生不生的這個考慮,直到哥哥出生,才能叫做舉家興奮,畢竟四十年前都是重男輕女的年代,或者到現在都是⋯⋯

福建女孩結了婚就要包辦家裡一切事宜,包括理財,在媽媽眼中爸爸從來不清楚家裡的財政狀況,但到了媽媽有了我,就沒有再正式上班了,她仍然靠著「發公仔衫」—類似家庭形式的工廠(全家一起投入生產),一家六口的生活費能夠應付之餘,還可以有幾十萬儲蓄,已經算她本事。

假日的時間,姐姐及哥哥就聚在一起幹活,我最深刻的印象是,把紫色及橙色的幼絲帶縛在一起就完成一件,然後把它們裝滿一整袋紅白藍,等到集齊好幾袋,就歡歡喜喜出發去交貨,賺了錢就去買零食,那是很易滿足的時代。

如果你有看過差利卓別靈《摩登時代》對工廠式非人性勞動的幽默諷刺,那麼我家中這種就是群策群力的家庭樂:兄弟姐妹在工作中競賽,互相鬥快又互相檢查品質。簡單的生活有時候就是沒有甚麼娛樂而只有勞動,這一種也是我們家「獅子山精神」的另類演繹。

(放大引文) 「當年的香港人以為靠勞動,到頭來就不會一場空,或者比起靠消費、娛樂、享受積極一些,但是否又能為自己找到存在價值?」

無論是上一代一味的勞動,還是下一代一味的消費,可能對他們而言都是一種滿足、一種殺時間的方式、一種不需要回答「存在是什麼」的生活方式。當年的香港人以為靠勞動,到頭來就不會一場空,或者比起靠消費、娛樂、享受積極一些,但是否又能為自己找到存在價值?

【合久必分/婚】再婚,是2+一(下一代)的事(一)

建威生於一個單親家庭,在長大的過程甚至慢慢連親戚都疏遠,非常孤獨的成長。受著家庭背景的影響,他一直不相信愛情,從未戀愛結婚,直至過了知天命之年,緣份卻讓她遇上比他年輕二十載的巧然。

巧然也缺乏家庭溫暖,她在工作場所遇上成熟穩重的建威,在向他傾訴苦情時,引起了他對她的憐愛之心,於是她就成為他人生中第一個令他相信愛情並步入婚姻的人,婚後二人誕下一個女兒。

這個建威和巧然共建的家庭,卻在女兒出生一、兩年後隨著建威揭巧然的婚外情而出現裂痕。晴天霹靂的建威他能做的一切,顧私家偵探調查妻子行蹤、捉姦在床,甚至動手打過妻子的情人,更因此起訴。

建威和巧然就是在這種混亂的狀態下找上我,想要進入調解。

 

起初建威對我極有戒心也不肯單獨來見我,要著他的朋友一起。甫坐下就一直向我訴說他的慘況更指控妻子虐待女兒,只是始終拿不出證據此外他更指責巧然常在女面前不避嫌地與男在一起。雖然建威不是介意巧然有新戀情,畢竟二人尚未正式離婚,恐這會影響女兒

雖然建威巧然諸多不滿但又怕把事情搞大女兒會沒人照顧,因他們夫婦都是手停口停,他也可托管女兒的友,要兼工作的他能力上根本無法照顧女兒

 

在承受眾多指控下,巧然亦從不示弱不斷反駁,每次共同見面的機會,二人都是針鋒相對。在一次與巧然單獨見面我嘗放下她的心防跟她說「其實你與建威分開了,另一段感情也是相當正常。」這樣說是因為巧然也一直對我防備很重一直肯正面承位男士她的男朋友。於是我先認同她的處境,然後再提出疑問:「可是,你有否想過這對女兒會有何影響呢?」

一直不甘示弱的巧然,聽到此提問,終於陷入沉默……

【教養有辦法】吃,還是不吃?

新口味的食物一定要試一口,吃了不喜歡可以不吃。前者是教她要有嘗試新食物的勇氣,後者是給她有抉擇的主權。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飲食偏好與習慣,孩子也不例外。但咱們做父母的,卻常愛打著飲食均衡的旗幟,與孩子在餐桌上大戰。

「多吃一條菜吧!不能老吃肉,不易消化的!」

「怎麼只愛『扒』飯不吃菜,那怎麼行!」

「怎麼飯只吃半碗,拼命吃菜?」

總之家家有本難唸的飯桌經。甲家孩子不吃肉,乙家孩子只吃菜,丙家孩子愛吃零食,父母好像只有愣在那裡,甚麼都不能做。

孩子不愛吃,是否一定得迫他吃呢?如果只是「炒蛋」或「荷包蛋」、「芥蘭」或是「波菜」的分別(即只是同類而煮法不一樣,或類別不同),那大可不必。反正吃進肚子裡,都是一樣。有時我會建議那些媽媽,把孩子愛吃的與不大愛吃的菜混在一塊,讓他在「愛屋及烏」的情況下把不愛吃的也一併吃進肚子。不過,對那些愛惡分明的孩子不一定奏效。曾見過一位媽媽,一番好意把孩子愛吃的碎牛肉與七彩的雜菜豆挾出來,只吃碎肉,媽媽也拿他沒辦法。我只有安慰他說,待他交了一個愛吃素的女朋友,準會改變的。

這不是瞎扯,而是事實。孩子的飲食習慣是會隨著年齡與閱歷而改變的。咱們當父母的,最重要是培養他一種凡物都可吃的嘗試精神。這也是我一直對孩子的要求:新口味的食物一定要試一口,吃了不喜歡可以不吃。前者是教她要有嘗試新食物的勇氣,後者是給她有抉擇的主權。

我依然記得,第一次介紹女兒吃牛角包的時候,她看見它的樣子,十分抗拒:「這麼彎彎的包,好難看!」我用盡諸般智慧向她解釋難看的東西,不一定難吃;正如難看的人不一定是壞人。咱們不應以貌取人之餘,也不應以貌取物。及後,還介紹了她認識「臭豆腐」、「榴槤」等其貌不揚的食物。沒想到,前一陣與她到法國快餐廳吃早點,瞄到她居然點了牛角包,追問之下,她卻淡然一句:「人長大了,飲食習慣會改的呢!」說的正是。

不過,老實點說,我也用過一些「不大正當」的手法令孩子俯首願吃的:

「媽,為什麼要吃『矮瓜』(即茄子)?」

「因為可以把那些矮吃了去,人便會長高囉!」

「那為什麼要吃苦瓜?」

「因為把苦吃了去,我們的人生就會甜囉!」

時至今日,孩子還會跟我覆述這些童年的對話,彼此逗笑一番。

「吃,還是不吃」這個問題,如果變成一個親子飯桌上的創意練習,不是更有趣嗎?

【到了爸媽生我的年紀】小時候是圖畫,長大了就是詩(一)

跟媽媽談小時候,一五一十地回憶,就像在田野間,翻開畫架上一幅又一幅的畫:色彩繽紛、具體細緻,人物風景在固定的畫紙上還在躍動,換成現在的說法就是 GIF 圖。

小時候的媽媽,四十年代尾出生於福建,剛好是二戰後文革前的和平時代,與我出生的香港八十年代是同一個國家兩個世界,那時候政府到鄉下抓人當兵,舉家避走。到唸小學,要學極富共產主義色彩的俄語,那時候她已經是孩子頭,帶一村人去買一支筆然後讓整班人一起遲到,極有江湖味道。

我小時候被媽媽使喚去買東西,不是忘了要買甚麼就是連過一條五米闊馬路都會掉了錢包,原來媽媽也是一樣:話說她被人叫去買糖回來煮豆漿,但路過見到有人踢毽子,踢完回家又完全忘了這回事。

「每個人小時候的畫面,從來都是從別人口中拼貼再添加出來的」

這些瑣事都是大她八年的姐姐,不斷反覆訴說,像錄影機般重播給她聽,因而變得清晰具體。每個人小時候的畫面,從來都是從別人口中拼貼再添加出來的,那是想像,所以小時候的自己就是別人口中的一幅畫。

媽媽從來不自己洗頭,不自己梳頭,因為有人為她紮孖辮,她的角色也很像我這個孻仔,我小時候也是被姐姐笑我連熱水都不懂燒。我們喜愛被寵、做小的。在五十年代的中國,最大的便宜就是可以裝小:做小孩可以去廣場不佔位置地看電影。

輾轉到十三歲,一家人選擇偷渡來港,那時剛好是六十年代,原本家裡是香港現在公園般大,卻變成了四人一間房,「百幾呎租百幾蚊」的生活,就是為了逃避「呢個運動嗰個運動」。

僅次於戰時的大時代,各自在異地中求存,媽媽終於認識爸爸,當年二十六歲,十月結婚,我姐姐就在翌年九月出世。

一個女人,一年內變成太太再變成媽媽的巨變是怎樣開始……?

作者:許耀斌(人稱Law少),前香港商業電台DJ,其兄罹患思覺失調,最終自殺結束生命。Law少走出喪兄之痛,現到處以自身經歷向公眾分享,如何關懷情緒病患者和其家屬。本專欄為他去年出版之散文集「35/70 當我到了爸媽生我的年紀」之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