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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輔導系列二之.丈夫篇】男人的感慨 和專一比賽

編按:早前藝人黃心穎和許志安的關係曝光,「安心事件」令城中人人震撼並議論紛紛,但這種三角關係在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也是真實存在,作為丈夫如遇上類似事件,應如何面對?

筆者訪問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梁林天慧博士(Mary),她擅長個人和家庭輔導,透過以婚姻輔導的技巧,解構陷入三角關係的男女,各自應如何自處和維護家庭愛的關係。

在安心事件曝光當日晚上7時,許志安隨即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聲淚俱下,直認自己是「壞咗」的人。Mary博士分析指,她欣賞許志安公開道歉的勇氣,整個記者會表現出近乎懺悔的意味,自認自己的brokeness,真誠地反思自己的不是,作為藝人,加上是男性的自尊,在傳媒鎂光燈下痛哭落雨,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比十年前陳冠希就裸照風波後,以英文讀對白式道歉,兩者相較之下在真誠程度上有分別。

如丈夫出軌後向妻子解釋是對方投懷送抱,婚姻輔導專家認為是進一步傷害太太的行為。(黃心穎ig截圖)

在婚姻輔導層面,出軌丈夫首先要有悔罪之心,才可改善關係。在不少婚輔個案中,的確會有當事人以逢場作興為藉口,甚至反指是別的女人投懷送抱,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只會進一步將婚姻關係推向深淵,讓太太覺得「你根本不知錯」,死性不改萬劫不服。Mary博士勸籲男士勿合理化自己的出軌行為,否則是進一步傷害太太。

她認為在「安心事件」中,亦曝露男性的弱點:容讓自己受試探,抱僥倖心理以為不會出事。傳媒揭發事件源於男女主角當晚一同出席飯局,女方飲醉被送回家途中出事。雖然坊間不少評論認為雙方不是第一次有婚外情,對此Mary博士提醒其他男士以此為鑑,不要製造機會讓自己受誘惑,明明已有家室,應在這類活動上設定界線,甚至「連去都不應該去」,或出席前告知太太詢問會否一同前往,要有危機意識。

出軌問題發生後,無論錯在哪一方,不少男女可能會立即想到「是否立即分居?」,電影中亦有不少丈夫勸阻太太執行李的情節。Mary博士指雙方要以尊重對方為前題,亦不應在事發後太快決定分居或搬走,尤其是有子女的家庭。她建議雙方重新調較生活的界線,例如太太感到不舒服,可提出讓丈夫分房睡,大家一起決定是否仍要共同面對感情危機。

丈夫亦不能假裝事過境遷「扮乜事都無發生」,不要停止處理關係,不過Mary博士勸男士盡量做回平日的自己,繼續上班、下班回家休息,在家居生活中與妻子保持空間但仍要溝通,捱過最難受的日子,共同面對,切忌為了避免與太太見面,寄情工作、運動做gym,因為處理破碎的關係也需要能量。

「安心事件」中,亦曝露男性的弱點:容讓自己受試探,抱僥倖心理以為不會出事。(網上截圖)

Mary博士指在過去婚姻輔導的經驗,是比較少男士單獨要求進行輔導,她說男士不擅於表達感情,通常出事後只會約三五知己借酒消愁,對事件並無幫助。不過她認為由丈夫主動提出進行婚姻輔導,對太太來說是一種有誠意的表現,證明丈夫願意付出時間、金錢約見輔導,雖然見輔導不一定能換回太太原諒,不過至少雙方共同用方法處理,她鼓勵丈夫明白婚姻輔導員是專業人士,能有系統疏理婚姻關係,嘗試找其他人來評評理,找一個雙方都接受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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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首例】台灣通過同性婚姻法 524起接受同性伴侶註冊

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法例通過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台灣當局524日起實施新法屬亞洲首個國家或地區通過同性婚姻法例

立法院早上開始逐條付諸表決,根據條文,只要是滿18歲者,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表示,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刻,連上天都為台灣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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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看到民進黨在多數暴力下表決通過最關鍵的第四條條文,幸福盟給予投下同意票的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最嚴厲的譴責,完全在踐踏台灣人對婚姻家庭的組成一男一女的期盼。曾獻瑩說,去年大家一票一票投下的公投結果被立法院這樣踐踏、丟棄,立委們用多數暴力的表決方式,不依照公投主文,台灣人民怎麼能不憤怒,請大家記得這個歷史性的時刻。

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原為「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不過,因為「同性婚姻」用字引發反彈,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另外,第4條原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微調改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最後在立委支持下獲順利通過具爭議性的第4條。

自蔡英文任命挺同的法官後,司法院在2017年5月24日公布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又稱「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釋憲指民法未有讓同性結合,違背了婚姻自由以及平等權。一年後的11月24日,765萬台灣人在「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公投案中投下贊成。贊成票佔總票數72.5%。由釋字起計兩年後的今個5月,就是台灣政府決定如何讓同性結合的限期。

代表反同婚的「幸福盟」經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要求政府尊重公投結果,讓婚姻定義限於一男一女,在民法以外另立「同性家屬關係」。民進黨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在表決前夕(16日)進行微調,在第二條上剔走「同性結婚」的字眼,第四條加入「登記結婚」。此方案的實質內容是取消民法中男女的性別組合規定,因此被批評是無視台灣人在公投所表達的意願。此外,還有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在四月底提出「同性結合」的折衷方案。

三個方案都不容許同性結合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子女,而只有政院版容許收養伴侶其中一方的親生子女,其餘兩個都只能共同監護。

【性向歧視】平機會朱敏健:精細斬件立法 倡設宗教豁免

履新剛好滿月的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日前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履新以來已接見不同團體聽取意見,包括是否需要立法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自言作風務實的朱敏健表示,三年任期內他以逐步邁向立法為目標,提出以「斬件式」立法,先在社會較易達成共識的項目上,例如先在就業崗位上立法保障性小眾,免除他們在求職或晉升機會上因性傾向受歧視。

歷任廉政公署、監警會秘書長的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剛履新滿一個月,他笑言仍習慣被稱為朱sir,對「朱主席」的稱呼感到彆扭。

對於宗教機構或維護家庭價值的組織,擔心一旦立法會動搖到家庭核心價值,朱敏健指不認為性小眾的權益,與家庭核心價值一定有衝突:「如果一個精心設計的法律條文,經過社會廣泛諮詢,說不定能緩和兩者的衝突,將今日看不到出路的事,變成可能,為何不讓我們去試呢」,對於宗教團體擔心會被逼違背宗教倫理為性小眾進行結婚儀式,朱敏健指可以研究宗教豁免。

他強調他的任內工作是「逐少逐步行,而非一步都不行」,但他不保證一定能立法,未來會約見宗教團體、家庭價值倡議者見面。對於台灣及海外同志婚姻已逐步確立,朱敏健指2019年內香港法院會就同性婚姻爭議有很多重要案例,平機會亦會觀察這些案例對本港環境帶來的影響。

他強調不可能讓其中一方全贏或全輸,他會盡量與不同立場的團體會面,至於政府不願意在平等機會和權益上出力,他解釋目前的社會狀況,單靠向政府施壓並無用處,應以道理和數據跟政府辯論,促進社會討論。

朱敏健提到不少人因宗教信仰問題,對性小眾問題持堅定立場,他在履新首日被記者問及「認不認識同志朋友」時指,自己交朋友不會詢問對方性取向才交朋友,而他在在電台節目中披露,自己是基督徒,小時候已在路德會受洗,但自己不常回教會,強調在平機會的工作不會受到自己宗教信仰影響。

另外朱敏健又被問到,警方刻意多找少數族裔查身份證,是否一種涉及一種歧視,朱敏健解釋根據警方內部指引,警員進行「stop and search」截查市民,必須因為警員有合理懷疑,而非其他理由,曾出任監警會秘書長六年的朱敏健指,過往警方截查市民是非常多的數目,但未見截查少數族裔的數字特別多。

【母親節】SEN媽媽不以孩子為恥 愛能遮蓋所謂缺點

Milk媽在小星星愛心傳遞專頁上自稱「傻人」,這名傻媽有兩名不同類型的孩子,11歲哥哥高功能自閉症小朋友,熱愛發問、好動,他數學、邏輯頭腦驚人,特別喜歡解決數學難題。在哥哥2至3歲時,確診有自閉症,當時正在懷第二胎的Milk,自然而然擔心懷中的弟弟,會否同樣也是SEN?

「為什麼生了第一個是SEN,還是生第二個」有人問這樣問題 正正反映社會誤解

或許一般家長會覺得,SEN這個特殊的標籤甚至是一種詛咒,甚或家長會自責是否自己做錯事,基因有問題才會導致生SEN。作為過來人,Milk媽解釋,她生育之前是有檢查過會否令孩子有遺傳病,當大兒子出世後,小朋友發展遲緩,表達能力未如理想,到衛生署等候都要排隊排一年半以上,至於為何兒子會接連有自閉症:「連醫生都解釋不到,他說可能是空氣污染、食水污染,甚至基因改造食物,因為醫學無法解答為甚麼,如何避免」。

MILK說其他sen家長都會遇上同一問題,經常被指「無家教」「乜你個小朋友咁曳㗎」,甚至在短短數分鐘的電梯內都會受到批評,她解釋:「某一類小朋友動作特別大,例如笑得大聲一點,拍手指腳,如果是一兩歲大家會覺得正常,但在在十歲八歲小朋友身上,外人會感到怪異,通常這些時間會惹來很多目光,很多說話、很多聲音」

她說作為sen母親最特殊技能是「金鐘罩」,街坊鄰里對SEN誤解衍生的閒言閒語,她都會當「家常便飯」由金鐘罩保護,不傷絲毫,「不以孩子為恥」是她最高誡命。她現在會把握機會跟旁人解釋「他們是自閉症小朋友,情緒起伏會大一點」,甚至她主動正面處理sen孩子,令她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同類型的家長,集結力量。

Milk媽自言她只是一個普通的師奶,不懂得推動或要求政府縮短兒童等候進行評估時間,為免錯過幫助孩子的黃金時間,曾經四出尋找「專家」作培訓、評估和訓練,但這些培訓總是特別貴,對基層家庭來講負擔很重,她開始透過社交平台集結讓家長們交換二手教材,交流找學校、找教育資源及機構的心得,亦會到冒險樂園「包場」,讓特殊小朋友免受歧視地,快快樂樂玩一場。

以單人匹馬之力,感染身邊的家長一起出一分力,除了小星星愛心傳遞外,近日也有家長發起「sen聯盟」,希望每區集結sen家長共享找學校、找培訓的交流信息基地,並邀請服務相關機構辦講座,為一些剛確診或不懂得處理自己SEN孩子的家長,一起尋找出路。

SEN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特殊學習需要,大致分為九大類:

  1. 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ADHD)
  2. 自閉症(ASD)
  3. 溝通障礙(CD)
  4. 情緒行為問題(EBD)
  5. 聽覺障礙(HI)
  6. 智力障礙(ID)
  7. 肢體殘疾(PD)
  8. 特殊學習障礙(SLD)
  9. 視覺障礙(VI)

【婚姻輔導系列一之.太太篇】婚姻危機面前 妳如何冷靜思考

編按:早前藝人黃心穎和許志安的關係曝光,「安心事件」令城中人人震撼並議論紛紛,但對於當事人來講,報章媒體大肆報道,以及網絡世界「鍵盤戰士」式的評論,對一段婚姻是否有實際幫助?

筆者訪問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梁林天慧博士(Mary),她擅長個人和家庭輔導,透過以婚姻輔導的技巧,解構陷入三角關係的男女,各自應如何自處和維護家庭愛的關係。事件至今稍為冷卻,但與Sammi一樣經歷婚姻被第三者破壞的女士大有人在。

鄭秀文於事發後48小時內,以經歷婚姻真諦包含試煉,形容丈夫出軌事件。(鄭秀文ig 截圖)

當東窗事發,太太或女事主揭發第三者介入,丈夫或男友變心,很容易第一時間情緒爆發,伸出手指指責男方,不留任何餘地「數臭」壞男人的罪名。現在「安心事件」發生,甚至可以引用「你仲衰過許志安」之類的言語,藉以發洩被背叛的內心悲憤。

不過Mary博士指,太太要先冷靜自己,收起指責對方的衝動,在婚姻輔導中,不能聽單方面的言論,而讓雙方有機會坦誠表達,如其中一方急於下定論,不體會另一方的感受,尤其是婚姻是雙方共同維繫的一段關係,判別是非只是其中一個考慮的因素。她指輔導者會聆聽雙方的感受,比喻為「傳個咪」讓丈夫辯白,輔導亦不是法庭,目的不是針對某人將之定罪,而是講道理。

她說婚姻關係「冰封三呎非一日之寒」,當夫婦二人一同坦然面對,她建議太太以「i-statement」開始講自己,而不是「你怎樣,你如何如何不忠」,太太可以表達自己的感受、傷害,再問對方「你是否同意我這樣講呢」,並明確表達「我需要你做甚麼」,例如我需要你搬離開寓所或暫時離開,讓大家冷靜。

Mary博士表示,能夠這樣放下感受,重新整理自己和婚姻的太太,需要具備足夠成熟度,和人生經驗,亦了解自己作為女性的價值,到底我的價值是附屬丈夫才有價值,還是我可以獨當一面的女性。如果要附從丈夫維護太太的頭銜(或丈夫能為她帶來的一切價值),太太很可能會想「與小三鬥」,但鬥是否一定挽回自己尊嚴,以及丈夫的愛?

亦都有太太或女事主,知道另一半出軌,自我價值崩潰,會將自己的身材、樣貌、體重,甚至頭髮長度,與小三比較從而自眨身價。Mary博士認為這種惡鬥是危險的行為,因為女性的價值不只是外表和包裝,亦包含內涵,與小三惡鬥未必能換回已逝的青春,和完美的家庭,在選擇離開不忠的丈夫之前,應該考慮更多,特別是有小孩的家庭更加要審視離婚對子女帶來人生的傷害。

婚姻輔導專家建議,太太需要找有經驗的朋友陪伴,而非怨婦型或有同樣家庭問題的朋友,否則未必有助看清問題解決方法。

關注小三的樣貌或身材,倒不如回歸家庭中,與丈夫花時間冷靜和傾談,大家一起決定如何面對有裂痕的關係。她建議事發後,女事主需要一個避難所,找信任的人分享及見面,但她建議不應該找「怨婦型」的朋友,千萬別找身陷同樣困難的友人,否則一起埋怨發洩無補於事。她建議找被視為榜樣的年長太太,在家庭經營上有可學習的對象,或者她都有經驗「過了這一關」,下一步才找婚姻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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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梁鎮罡司法覆核 終極上訴開審押後判決

入境處高級入境主任梁鎮罡,與同性伴侶於新西蘭結婚,但其同性伴侶未能以配偶身份,享受各種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以配偶身份合併報稅。梁鎮罡司法覆核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局,此案先後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勝訴,其後在上訴院敗訴,今日(5月7日)案件在終審法院開審,法官馬道立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宣判。

若上訴人梁鎮罡勝訴,便會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政府日後必須向海外結合的同志伴侶,包括公務員提供福利,容許合併報稅。

代表梁鎮罡(下稱梁)的御用大律師Karon Monaghan 陳詞指,梁一方並不是尋找法院確定異地同性婚姻合法,這一點梁與政府均沒有爭議,梁只為公務員福利,和稅務條例不合理對待配偶,忽視梁已在海外結婚這個事實。

首席法官馬道立反駁指,若在福利層面上,確立海外同性婚姻「配偶」地位,等同本港合法結婚一男一女配偶,將剝弱本港婚姻條例對「婚姻」的保障?梁的大狀反駁指,申索公務員醫療、牙科福利和合併報稅,與婚姻制度無關,不認同確立甚至鼓吹海外同性婚姻,她進一步要求法院釐清婚姻有何獨特含意,會因有同婚配偶領取福利而受損。

非常任法官鄧國幀反問指,這個情況同樣適用於未結婚的同居男女朋友,或因其他情況而不能結婚的男女,如果此例一開,怎不會令《婚姻條例》中配偶屬一男一女永久結合的定義受損?梁的大狀反駁指,允許梁為同性伴侶領取公務員福利,並不會令本港婚姻定義受損,反而有助鼓勵長久而穩定的同性伴侶關係,而非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制度以外,但鄧國幀指這個講法前題是梁的婚姻在本港法例並不合法。

而代表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表示,容許海外結合的同性伴侶,無可避免會剝削以一男一女作為婚姻制度的基礎,他形容淡化規定一男一女才能結婚的法律精神,而這個法律精神的確有特別的社會地位,伴隨夫妻之間受社會認同的義務和責任,他又引述W案例確立《基本法》確定婚姻定義必須按照一男一女的規定,他不同意任何一段長久而持續的關係,無論異性或同性關係,都足以提升至婚姻的定義,換言之任何未經註冊成為夫妻的男女關係,無論二人有多密切、有無子女,都不足以與已婚夫婦相題並論,而這個情況是基於《婚姻條例》引伸一種間接歧視。

【消失的品格】 親子桌遊看盡孩子父母隱藏性格

在「求學求分數」的教育體制下,小朋友品德教育,是否獲得應有的重視呢?遊戲設計師Wendy坦言,現今的家長和小朋友猶如在夾縫中生存,小朋友的生活總被功課、考試、課外活動擠壓著:「小朋友追成績、大人追求成就,品格就放在最後」,她遂以培基文教基金會的教材為藍本,設計一套親子遊戲卡,讓家長和小朋友一起學習、培養品格。

本身是玩具設計師的Wendy,希望藉著遊戲提醒父母品格教育的重要性,她說市面有很多拔尖補底的補習班,以及五花百門的樂器班、興趣班,不過假若小朋友成績超卓但「零品格」,甚至如多啦A夢(筆者年代叫《叮噹》)中的胖虎(技安),蝦蝦霸霸欺凌同學,家長難以找到專門學校教授品格,遂設計出親子桌遊,讓家長在玩樂中教育孩子品德。

遊戲卡有48張(共24對)印有好品德(彩色),與其相反的壞品行(黑白),孩子一望而知是非黑白,從小記著某些品格的顏色,部分品格如勤奮VS懶惰,十分容易理解,部分品格如誠懇VS虛偽,和誠實VS欺騙,兩者之間有微妙差別,很考父母解釋和講故事的能力。

遊戲的玩法包括配對好品德和壞品行,或抽遊戲卡各自分享自己對該品格的體會、經歷等等,筆者訪問期間從旁觀察數名家長和孩童試玩遊戲,發現家長能在過程中,聽到子女展現個人的價值觀或性格,以及子女所重視的事,例如試玩遊戲時,淑怡分享「真愛」的體會,她說每晚媽媽都會在她睡覺前親她一下,對她來講真愛,是如此真實和具體。相信家長和子女在遊戲中,漸漸透過增加信任,在分享中可能會發現對方的小秘密和隱藏性格或想法。

Wendy強調,家長要緊記「遊戲進行中」,不應藉某些負面的遊戲卡責備子女,反而應一同與子女檢視自己生命,她稱讚試玩遊戲的其中一位媽媽,她抽中「溫柔」卡後,在子女面對勇敢地坦承自己未夠「溫柔」,承諾會慢慢學習,可見遊戲過程中,大人和小孩都需要自省,而非家長處於高高在上的位置教訓孩童,「否則以後都不用再玩這個遊戲」。

品德內涵須畢生學習

問到香港小朋友最缺乏或覺得最難懂的品德,Wendy坦言是「喜樂」,她說很多小朋友基本上很盡責完成老師要求的功課,然後練習樂器,但功課量總是排山倒海,「一般小朋友都很難做到喜樂,甚至分享不到上一次喜樂是幾時」,另外一個例子是,在競爭激烈爭升學爭崩頭的年代,父母如何定義「足夠」然後學會「感恩」和「知足」,其實對父母來說才是最難。

Wendy目前以九果子創立遊戲卡,設計出「阿和、節節、阿善、阿恩、忍忍、阿愛、阿樂、信信、柔柔」,九個《聖經》提出的九種品德,她指「常常喜樂我們經常都講,但要真正做到,無論家長還是小朋友都需要畢生學習,她希望在玩具和遊戲中以九果子為主題,可以讓小朋友從小接觸九種品德,培養屬靈內涵,家長亦可以一起和子女進步。

教育局搞「正向家長運動」 遏得了「虎爸媽」?

教育統籌委員會屬下專責小組,就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方式提交檢討報告,建議推動「正向家長運動」,共列18項建議,以減少家長因望子成龍造成的「虎爸媽」心態。然而家長聯盟發言人張豔璿卻認為18項建議不設實際,並表示產生「虎爸媽」的源頭是教育制度。

教局:以公眾教育改變虎爸媽文化

教育局專責小組認為可以公眾教育形式,改變今天部分家長以助子女「入名校」、「升大學」為目標的風氣,教育形式類似禁毒、清潔運動等,甚至亦設計「大嘥鬼」、「清潔龍阿德」等宣傳用角色。公營學校亦會得到津貼,舉辦家長正向運動為主題的校本活動。

同時小組亦提出應委托大專院校或非政府機構,設計和舉辦有系統和實證依據的家長教育課程,代替如今坊間零散在各家校組織的零星課程。而這一系統化家長教育的對象,不僅限於父母,應擴展至祖父母,甚至單親家庭、非華語、新來港等家庭的家長。

家長聯盟:18項建議不設實際

張豔璿則表示18項建議不設實際,她形容每到測驗考試,屢屢致電家中要求學童更勤力的是老師,而不是家長。很多家長也不希望做「虎媽」,可是老師對家長施壓,因為老師對上還有校長對班級學生成績退步的壓力,而校長的壓力就是,幾乎只可用學生的學業成績來評核一間學校的水平。

因此張豔璿認為問題源頭是整個教育制度,而政府並無檢討。至於3000萬撥給家校會進行推廣活動,她亦覺得方向不正確,因為在現今教育制度下,每年只有18%學生經DSE公開試後順利升大學,同時父母又看不到其他出路,不似以前有紡織業等輕工業讓子女會考後工作,整個社會經濟傾斜造成求學求分數的嚴重失衡。事關子女的前途,一個像「大嘥鬼」一般的宣傳角色,是不可能改變如今的壓力文化。

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提出的十八項建議

1. 提供更多資源,增加給予學校及家教會「家校合作活 動津貼」的津貼額;

2. 增加家教會聯會申請「家校合作活動津貼」的活動數目,並設立新的津貼項目,供家教會聯會合辦聯區的家長教育活動;

3. 增加幼稚園家教會的成立津貼和經常津貼的金額,鼓勵更多幼稚園成立家教會;

4. 加強宣傳和教育,協助幼稚園及其辦學團體進一步了 解設立家教會的程序和相關事宜;

5. 委託大專院校或非政府機構制定家長教育的課程架構或課程指引;

6. 向教師提供短期培訓課程,加強教師對調解、家校溝通及推動家校合作和家長教育等各方面的技巧;

7. 發展家長教育網站「家長智Net」,使成為更普及的家長教育學習平台;

8. 推出「正向家長運動」,透過不同的平台宣傳「正向家長運動」,以「正向家長運動」為主題,製作短片及文章;

9. 為幼稚園和公營學校提供津貼,推行「正向家長運動」下的校本活動;

10. 委託非政府機構進行外展宣傳活動,例如於公共屋邨、商場或街市等,舉辦攝影、遊戲、藝術等多元化的活動,以廣泛接觸更多不同背景的家長,推廣「正向家長運動」;

11. 根據政府制定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或課程指引,建議教育局委託大專院校或非政府機構設計和舉辦有系統和實證為依的家長教育課程,對象包括一般父母、祖父母、單親家庭的家長,以及有特殊學習需要、非華語、新來港和經常缺課的學生家長;

12. 鼓勵或委託大專院校進行各項有關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的研究;

13. 委託非政府機構定期在不同區域就各種主題提供免費的家長講座/工作坊,對象包括一般父母、祖父母、單親家庭的家長,以及有特殊學習需要、非華語、新來港和經常缺課的學生家長;

14. 委託大專院校或非政府機構研發及提供家長電子學習課程,讓家長透過電腦或手機自學;

15. 優化專為父親、母親、祖父母及單親家庭的家長而設計的課程,以涵蓋不同家庭崗位的成員,以配合他們在培養兒童方面的需要;

16. 委託大專院校或非政府機構為有特殊學習需要、非華語、新來港、經常缺課的學生家長優化切合他們需要的家長教育;

17. 委託大專院校或非政府機構設計及提供專為在職家長而設的職場家長教育課程;

18. 透過媒體(例如政府宣傳短片)鼓勵公司參與職場家長教育課程,並可嘗試與其他促進企業社會責任計劃的機構合作。

【新聞評論】面對校園欺凌 豈只解決是非對錯

(評論員:林育昌)我們的孩子當在學校受到欺凌時,根據最近一項調查報告指出,孩子是不懂得應對,甚至有尋死的想法,而大部分教師或家長只集中處理事情的是非對錯,卻忽略了最重要的是幫助孩子處理他們情緒問題。

在調查中,被訪者覺得找了大人,但問題沒解決,似乎就是指出,在整個互相傷害,或欺凌的過程中,大部分的人集中處理的是誰對誰錯,但少有處理孩子的情緒。進一步而言,成人的世界中,作為孩子榜樣的大人們,平時究竟怎樣處理衝突,如果我們面對無理的指責,又會怎樣回應?我們是否懂得冷靜下來,首先處理孩子內心的憤怒、羞辱等等情緒,而不只是憤怒及要找出「罪魁禍首」,而孩子仍然處於無助及甚至恐懼中。

幫助助孩子感受自己的情緒

可見校園欺凌問題,首要的任務,可能根本不是處理對錯,或者建立機制保護孩子,而是為教師、家長做好心靈建設,幫助他們面對孩子有一天在校園也會面對衝突,甚至欺凌,而當那一天來到的時候,這些大人應該要有能力好好去協助孩子學習了解自己,感受自己的情緒,幫助他們去面對不同的衝突。

獅子山青年商會及香港家庭調解協會最近發佈一項調查稱,近四成受訪小學生稱曾被欺凌,當中兩成被訪者不懂應對,一成會選擇抗拒上學,百分之四點八有自殺念頭。在各項欺凌事件中,超過四成被訪者被起花名,兩成三被訪者被人故意推撞,一成四曾被用腳絆倒、拳打腳踢,情況令人擔憂。

家長要冷靜 切忌武斷

在學校、家庭及社會上的大人會告訴孩子,遇上欺凌,要告訴可以信任的大人,當中包括老師、爸爸和媽媽,可惜調查中發現,被欺凌的孩子中只有12.4%曾向人求助,而且問題沒有改善。香港家庭調解協會總幹事梁淑瑜表示,學校擔心被標籤,會選擇息事寧人,學生未必意識到自己已被欺凌,家長有時會覺得事件「小兒科」所以輕看孩子情緒,甚至認為孩子被人欺凌是因為他自己有問題,所以才遇到欺凌。

說到這裏,問題似乎有兩點:1. 校園欺凌似乎確實存在,這些事情每天都在傷害孩子們的心靈;2. 我們的家長、教師似乎也因着各種原因,未能協助孩子渡過。
梁淑瑜建議家長要冷靜,切忌武斷,要切身處地理解對方感受,再鼓勵雙方和解。

事實果真如此?首先,甚麼是欺凌?香港城巿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馮麗姝曾就校園欺凌作出一系列的研究,所謂欺凌,必須要有三個特徵:重複發生、具惡意和權力不平衡的狀態。有時單看一個事件。例如改花名,如果全班也會互相改花名互相傷害的,事情就已經不是欺凌,已經是一個班級風氣的問題。又例如言語嘲笑,如果是互相的,之後甚至有動手,甚至每天都有動手,有互有勝負的,則已經是校園衝突的問題,搞清楚事件定性是重要的。

壓抑孩子的情緒 埋下更大炸彈

馮麗姝的研究也指出,在發現不同情況的攻擊者和受害者,其處理事情的方法可以看似是一模一樣的,同一個打人的動作,有可能是防衞上的先下手為強,也有可能是早有部署,而這些行為背後,往往同時又隱藏着大量的原因。如果大人只看「打人就是錯」於是同時處罰二人,最後可能往往將大家的情緒同時壓抑着,最後問題非但沒有消失,反而會像地雷般,埋下之後更大的炸彈。


(以上評論並不代表《風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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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案】庭外反應

明光社:對於法庭不允許介入,明光社副總幹事傅丹梅表示可惜,不排除日後會尋找其他官司再度申請。她認為任何涉及改變香港婚姻制度的討論,不應只由法庭處理,應交由全民討論,並深入研究任何改變對本港的家庭、特別是下一代的成長會帶來甚麼影響,避免個人權利,凌駕大眾權利。

 

明光社副總幹事傅丹梅對法庭判決表示可惜

基恩之家 Alan 形容今次是贏了一仗,認為教會有不同多元看法。他所屬的彩虹之約發聲明指,尊重法庭決定不讓任何基督教會及組織介入,明白香港大眾對同性婚姻有不同的意見,均應獲同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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