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貝爾謝巴地方法院,近月裁定一間拒絕為同志團體印刷海報的印刷店作出賠償。法官表示,當一個人的宗教信仰,與為所有人提供服務的必要性發生衝突時,後者的價值將佔據上風;因此判決印刷店需作出賠償。交通部長貝扎萊爾·斯莫特里希(Bezalel Smotrich)稱該裁決「令人髮指」。
綜合外電報導,3年前,當「彩虹色」(Rainbow Color)印刷店老闆收到同志團體本古里安大學LGBT分會(Ben Gurion University LGBT chapter)要求設計和印刷有關同性戀內容的海報時,便立即以電子郵件回覆說:「我們不會處理可憎的素材,我們是猶太人!」
之後,阿格達- 以色列LGBTI平權協會 (The Aguda – Association for LGBTI Equality in Israel) 辯稱,「彩虹色」違反了2000年以色列議會通過的《禁止在產品、服務及進入娛樂場所和公共場所的歧視法》為由提出歧視訴訟,並對印刷店提起了100,000新謝克爾(28,134美元)的賠償。
印刷店在辯護中說,由於老闆都是虔誠的猶太人,其宗教信仰被禁止向違反宗教精神的人提供幫助。最後法院判定被告敗訴,並裁定他們需賠償50,000新謝克爾(14,071美元),另加法律費用。
法官在判決中寫道:「當涉及提供服務者對他人的主觀意見時,法院並不試圖介入;立法機關也不干涉他們作為人所享有的宗教和敬拜自由。當他們的信念與在公共場所為所有人提供服務的必要性相抵觸時,後者的價值會擺在優先地位。」
「彩虹色」的律師代表梅納什·亞多(Menashe Yado)稱該裁決為「世俗脅迫」。他表示:「如果在以色列,一個虔誠的猶太人無法按照他的生活方式經營生意,哪裏還有他容身之地呢?」
他強調,每個虔誠的猶太人都知道,由於以色列的《摩西五經》教義,以色列人民已經成功地生存了數千年,法院忘記了這點。
交通部長貝扎萊爾·斯莫特里希(Bezalel Smotrich)稱該裁決「令人髮指」和「長期脅迫」。他指法院強迫一個信仰聖經和遵守禮拜儀式的人,在經營私人生意時違背其宗教信念。
(米妮/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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