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有辦法】懲罰的智慧(二)

除了痛打以外,還有兩個值得推薦的方法。 一是失去特權法,另一是暫時隔離法。

很多父母以為,管教最有效的方法便是體罰,打一巴掌,打手掌,打屁股等,以為孩子一打便聽話。其實,孩子小的時候表面看似奏效,他會立刻停止頑劣的行為,但屢試之下,孩子早生了一種「免逆力」,覺得大不了是屁股受害,早已作好準備,要改善的行為仍是再犯。體罰的方式,我總覺得愈「少」愈奏效。孩子一定記住那一兩次被揍的經歷,使之成為一生的警惕。印象中我只打過孩子一次,到現在她仍牢牢記住,那是媽媽在她說謊的時候感到難過所作的。

只是, 除了痛打以外,還有兩個值得推薦的方法。一是失去特權法,另一是暫時隔離法。通常這些方法可以管治一些傷害他人或不禮貌的粗暴行為,如打人、講粗話、惡意頂嘴、搶他人玩具、咬人、破壞玩具、向他人吐口水等等(但一些情緒上的需要,如無故鬧彆扭、撒嬌或哭泣的行為則不大適宜)。

所謂「失去特權法」,就是孩子如果做出不當的行為,就會暫時喪失一些他喜愛的東西,如不能看喜愛的卡通片,不能買喜愛的糖果,玩具等。記著,特權因人而異,喜愛運動的孩子禁止他去踢球是有效的,但對喜愛獃在家文靜內向的孩子卻全無作用。

「暫時隔離法」(Time Out Solution)則是針對改善二歲至十二歲的孩子的不良行為的有效的方法,在美國極其流行。參考Dr.Lynn Clark著的《暫時隔離法》(心理出版社)一書,簡單而言是在孩子出現錯誤行為的時候,「暫停他的一切活動,將他送入隔離區。」可以公平並有效的幫助孩子改善他的不良行為。但有一些原則必須謹記:

一、只選擇一至兩種不良行為為目標。不能太貪心,一次過要他改善罵人、亂丟東西、偷糖果吃等多種惡習,是不可能的。一次一個目標最好。

二、當不良行為發生時,盡快將孩子送入隔離,可以計時器計時,以一歲隔離一分鐘為原則。

三、隔離的地方必須是孩子覺得無趣又安全的地方(書房、廁所),年紀小的孩子可選一張椅子為隔離椅,讓他坐在視線以內。

四、實行之先要向孩子說明罰的原因和方式,如「如果你再對媽媽說不禮貌的話,就要被隔離。」向孩子事先張揚。   不過,父母通常犯的錯,不是一氣便打過不停,就是口硬說罰卻心軟罷手,造成孩子變本加厲的頑劣行為,可是父母最難逃避的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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