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與母女對簿】加國裁定反對女兒變性等同家暴 父親不服準備上訴

加拿大卑詩省一名父親,被裁定不能阻止醫生處方睪丸素給他13歲的女兒,並稱若有人企圖說服該女孩不去變性,都是觸犯家暴條例。該名父親不相信法庭正在保護兒童,正考慮上訴至國家的更高級法院。

案中女兒化名A.B.。據加拿大《國家郵報》報導,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貴格利.布頓於本周三裁定A.B.在法律上有能力判斷服藥風險,又接納她若不得治療將會以自殺威脅的說法,「基於A.B.醫療需要的證據全面,我得出不能再拖延激素治療的結論。」

案例對家長權益意味着深遠影響

這次判決完全剝奪父親的教養權,因為判決包括了「任何嘗試遊說A.B.終止治療,或視A.B.為女性,或用女性代名詞,在《家庭法律條文》下都要可被視作觸犯家庭暴力。」

該名父親的代表律師對《國家郵報》表示,「(他)很失望……他相信自己孩子不能明白變性治療所帶來的風險和後果,以及對那孩子將來的傷害。」當地組織「文化守衞」的加里.森信認為判決關鍵,對於家長權益意味着有深遠影響。

《聯邦黨人》媒體報導,該名父親曾表示自己對於女兒「探索成為男性角色」並「沒有意見」,只是考慮到女兒的年紀和使用激素的長遠影響。

「我的女兒只是13歲。我相信她未有足夠的心智能力和成熟的心理狀況去作決定……尤其因為許多效果是不能逆轉的。」這是去年該名父親向醫院中社工所提到的。當時他認為醫院沒有取得他自己的共識,不應進行醫療程序。

該名父親提到自從自己和太太多年前離婚,女兒一直承受心理和精神困擾,變得很脆弱,因而有變成男性的想法。據法庭紀錄,他的女兒「患有抑鬱和曾經四度自殺」。

政策指明學生有權就性別身分保密

在中一時自認為「女同志」。同年,她在學校看完一套支持跨性別的影片「Handsome and Majestic」後將自己頭髮剪短。學校輔導員協助她取了一個男性名字。該名父親對於女兒會見醫生和同志政客,取得激素注射等全都蒙在鼓裏,因為當地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政策指明學生有權就自己的性別身分保密。

直至太太告之簽准女兒用藥時,該名父親才得知情況。醫院則向該名父親表明,他的女兒使用激素並不用取得他的同意。

該名女兒所填寫的自主同意文件上指明用藥「使青少年得到新發展」,又註明使用男性激素可導致「頭痛,偏頭痛、增加心臟病和中風、糖尿病、性傳染病的風險」,對於生育和長期影響均是「未知」。

審訊過程裏,紐約臨床心理專家葛蘿絲曼和兒科內分泌科教授的范密德分別為專家證人,向法庭表述兒童接受變性治療的心理和身體嚴重影響。法官以二人未有直接談論該女孩情況的理由而認為理據不足。(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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