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合久必婚/分》以真實的家庭故事為本,並由資深家事調解員協助撰寫,期望讀者透過瀕臨離婚的男女關係,或破裂家庭的故事,學習與至愛相處之道。為保障當事人私隱,文章描述的細節或經修改,並以化名代替。
本文重點: 一對年僅廿歲出頭的年輕夫婦,因誤會分居兩年導致家庭破裂,背後的拉扯是出自女方父母……
子華與曉楓是一對非常年輕的夫妻,當他們來尋求家事調解時,子華才22歲,曉楓也只有23歲,他們的兒子已有4歲。
他們來到調解會議時,原來已有差不多兩年沒見過面,而當初分開的原因,是曉楓誤會子華有婚外情,子華不忿被誤會,一時氣急敗壞對太太動了手,也隨即怒氣沖沖地離開了那個家,就此二人就沒見過面,子華曾經致電曉楓家想聯絡她約見孩子,但曉楓母親接過電話並大罵子華一頓,最終那兩年子華也沒見過兒子。
那之後,子華一直做著地盤散工維生,曉楓兩年前開始患有抑鬱,以綜援度日,照顧兒子的責任甚至很大部分落了在曉楓的父母身上。
日子就是這樣的過去,子華曉楓分別兩年後,曉楓正式透過律師提出離婚,並要求子華每月支付一萬元贍養費,而當時每月只有約一萬元收入的子華根本無力支付。在曉楓的律師鼓勵下,曉楓提出家事調解,子華亦同意。
預備調解會議
然而意料之外的是,當我與曉楓進行預備家事調解會議時,她卻道出了另一個故事。
原來離婚的主意,乃來自曉楓的父母,因為兩老著實覺得子華一直以來沒有為家庭負起責任,帶著追討的意思要求子華付相應的贍養費。雖然曉楓感激父母在她經歷人生低潮時幫助她照顧兒子,可是她心底裏仍掂掛着子華,她希望與他復合,若未能破鏡重圓,也希望日後與他和平共處,為了兒子,一起好好合作讓兒子成長。可是,當她面對家人意見及自己心底願望衝突的兩難,她不敢在家人面前説出自己的想法。
而我單獨與子華進行預備調解會議時,他明確地表示很後悔兩年前對妻子動手,慚愧因他之過影響了家庭。他不斷為他做過的事悔疚流涙,但又不知道前路可以怎樣走。
共同會面
終於來到第一次的共同會面,當子華曉楓與我坐在同一個房間,他們兩夫妻互相凝望,欲語還休,闊別了兩年的重逢,一切卻是在調解室之中。
曉楓於共同會面道出提出離婚是她媽媽的主意,那其實這對年輕父母的本意到底如何?以他們目前的收入狀況,打算如何撫養4歲兒子長大呢?兩人對此都好像茫無頭緒,討論多次曉楠不斷說她沒有能力說服她母親,大家的討論陷入僵局。

最終,我提出在下次共同會面前,先單獨約見曉楓與她的媽媽,子華也同意。
與曉楓媽媽會面
曉楓媽媽來到調解室後,甫一坐下即氣沖沖訴說女兒因兩年前丈夫的暴力而致的抑鬱,曉楓爸媽也因而一直負起照顧女兒和孫子的責任,以致曉楓媽媽心裡一直對兩年前開始就沒照顧妻子和兒子的子華忿忿不平。父母緊張女兒的心情,一切也在曉楠的媽媽面上。曉楠在媽媽面前,變得寡言,當談及如何撫養4歲的兒子,曉楠顯得逃避與無奈。
因此,我安排了與曉楠單獨見面。與曉楠單獨見面時,我用了些奇蹟問題(Miracle Question) 嘗試協助曉楠發掘她的內心需要。其實,對於媽媽的付出,曉楓一直心存感激,可是,原來曉楓自己也非常渴望獨立,她期望可以自食其力,與子華好好合作,養大兒子。
終於經過多番鼓勵下,曉楓算是勉強向媽媽講出了自己心中渴望——想獨立地重新建立自己的小家庭,想要有多點空間讓她和子華處理彼此面對分開、撫養小朋友的各種情況。媽媽聽完後也表示明白,畢竟家庭是屬於曉楓的,以後要怎樣做都是他們自己決定。
前路怎樣走?
話雖如此,對於怎樣面對前面道路,兩名年輕人仍然毫無頭緒。雙方再次見面時,剛剛子華被公司辭退,連基本收入也沒有;安排探視時,兒子又因為太久未見過爸爸而有點抗拒,雙方拉拉扯扯,兩、三個月還未就兒子贍養費及探視安排取得共識。不經不覺到了要上庭的時間,他們在上庭前三天又來到調解中心見面,本來曉楓和子華仍是為贍養費的金額爭持不下,但曉楓卻在當天說出整個調解過程她最堅定的話:「無論今天結果如何,我都想今天了結這事,絕對不值得再拖下去。」子華也同意這番話。就是他們這個不值得再拖下去的共識(common ground),促使他們一點一點就在那次會議取得所有議題的共識,二人共識了贍養費金額之餘,子華也終於可以順利探望兒子,而且安排與兒子探視的整個過程,不需要再靠曉楓的父母插手,他們可以直接安排。
曉楓和子華雖然經歷了離婚這人生一大挫折,但在家事調解的過程中,他們不僅解決了就離婚而產生的各種問題,更重要是兩個本來對未來茫無頭緒的年輕人,也開始學習獨立、為自己的家庭去負責任,思量未來的路如何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