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久必婚/分】一張有意義的聖誕卡

五年前第一次見到欣玲時,她是氣沖沖的來到家事調解的預備會議,原因是她那時正為了之前與前夫交接當時4歲的兒子起了衝突,因此要到警局報到。

欣玲與前夫家豪拍了一年拖便結婚,並很快有了兒子子俊。可惜子俊出世後不久家豪已經常不在家。及後欣玲發現家豪與他的初戀情人再次在一起,背叛了他們的婚姻。

二人分居後,欣玲認為家豪沒資格當孩子的爸爸,不讓他見兒子,因此家豪向我表達非常氣憤,我表示明白他的心情,但也嘗試向他解釋,他的情況會比其他一般的離婚爸爸辛苦,因為他正有另一段婚外關係。

好不容易才讓雙方都達成共識,子俊也可以一星期兩次見到爸爸。可是,欣玲和家豪正式離婚後,卻仍然要不斷與他們作調解,長達五年時間。最常發生的衝突點就是,家豪投訴欣玲未能執行讓他每星期見子俊兩次的承諾及希望子俊能夠到他家裏過夜,欣玲則投訴家豪往往遲了支付贍養費及要求更改贍養費金額。

其中一次最大的風波,正正就是欣玲指責家豪遲了給贍養費,但家豪矢口否認,因為家豪其實是在到期日當天已存款給欣玲,只是銀行顯示到第二天才看見。

欣玲認為家豪實在遲了很多次,要給他一個教訓,家豪則認為欣玲己小事化大,亦堅持自己沒有做錯。二人各執一詞,幾乎要鬧上法庭。

我利用了調解經常用的「談判以外的最佳/差替代方案」(Best/Wor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 的提問技巧分別跟他們說:「其實你是有權提告打官司的,但你認為若真的提告,事情會變成怎樣?」激動過後,他們分別都說,一旦提告,將要花大量時間精力去搜集證據,也會花上不少金錢,更重要是,雙方幾年來努力維繋的有限度合作關係將會進一步破裂,對子俊沒有好處。

由此,此風波勉強平息,但看得出來二人還是很憤怒。雙方都向對方指責,是對方的責任浪費了時間,用調解去處理這個衝突,要求對方道歉,那時我說:「與其說是你們那一位應向誰道歉,倒不如說你們都應該為你們的衝突而影響了子俊的成長道歉,你們同意嗎?」他們靜下來,我提議聖誕將到,不如雙方合作製作一張聖誕卡送給孩子,表達他們會繼續支持子俊每一個階段的成長,他們同意,亦用了些時間,寫了些有意義的鼓勵說話於聖誕咭上。

完成了聖誕卡製作後,欣玲主動用手機把子俊最近的朗誦比賽錄影給我觀看,錄影內的子俊,跟我五年前透過照片認識的他大了很多,他朗誦了一個有關友愛的故事。坐在對面的家豪也不敢挨近我這邊,去看看子俊說故事。就在那四分鐘的短片中,我們三人都全神灌注看着影片中的子俊,我看著欣玲和家豪這對前夫婦,兩人性格迴異、價值觀不同、經歷了感情傷害的高衝突,不禁回想他們在這五年間花錢花時間在家事調解中心出出入入,如此艱辛其實都只為子俊得到最好的,縱然五年以來他們衝突不斷,但當二人一起看着子俊的朗誦,那專屬於父母的驕傲表情躍然臉上。那大概是他們能最平靜地並坐一起的一次。

(基於遵守調解會議內容保密及保障當事人私隱的原則,文中一切人物名稱、職業或年齡等私人資料,已作修改。)